昌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双随机”抽查机制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昌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昌政办字〔2016〕40号),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我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双随机”抽查机制。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严格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工作要求,坚持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立健全科学的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创新方式方法,努力实现执法成本最小化和执法效能最大化。
二、基本原则
依法实施。严格执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范执法行为,确保安全生产“双随机”抽查工作依法顺利进行。
公正高效。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不同类型监管对象分别采取适当的随机抽查方法,注重公平,兼顾效率,减轻企业负担,优化市场环境。
公开透明。在阳光下运行执法权力,公开随机抽查职责、程序、事项、结果等,强化社会监督,切实做到确职限权,尽责担当。
三、明确“双随机”抽查范围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务院、省、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明确我局第一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为4项行政审批事项,即劳务派遣单位设立许可、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企业特殊工时制度审批、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实施后,可按照工作实际逐步扩大随机抽查范围。
四、组织实施
(一)启动“双随机”抽查行动。每年3月底前,由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提出“双随机”抽查需求,经局劳动关系与监察股汇总、局领导审定后,统一公布实施。在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中,也可以按照工作实际,由业务单位提出“双随机”抽查启动建议,经过局劳动关系与监察股审核后,报局有关领导审定后予以启动。
(二)开展“双随机”检查。“双随机”抽查行动启动后,由局劳动关系与监察股通过抽签的方式,从相应的行政审批事项中抽取检查对象,并按照实际工作需要从全局执法人员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检查由检查小组负责具体实施,检查小组由“双随机”抽查建议的发起单位指派一名工作人员担任执法检查组组长,带领抽取到的执法人员对随机抽取的检查对象进行执法检查。
(三)检查结果的运用。检查结束后,检查小组应形成执法检查报告,于抽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报送局劳动关系与监察股备案,并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通报、处理。针对普遍性、政策性的问题,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完善有关政策,建章立制,举一反三,加强管理,堵塞漏洞。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双随机”抽查是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一项重大部署,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意识,加强研究,切实把“双随机”抽查落到实处。
(二)规范程序,全程留痕。要严格执法,按照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要求,对“双随机”抽查全过程进行记录,对抽查的启动、单位及执法人员的抽取、检查结果运用等要做到全程留痕,抽查建议提出单位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全过程资料整理交局劳动关系与监察股。
(三)及时总结,不断完善。要及时总结“双随机”工作经验,不断完善“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要把“双随机”工作和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结合起来,把检查结果运用到守信、失信名单中去。
昌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