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转发《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机构禁止性事项负面清单》的通知》的通知
信息来源:教育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15日
各学区中心校、校外培训机构:
现将《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机构禁止性事项负面清单>的通知》(以下简称“负面清单”)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负面清单》中的45个禁止性事项是今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的重要依据。各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机构要熟知熟记清单中的禁止性事项,并认真遵守,严禁出现违规行为。县教育体育局和各学区中心校要不断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检查力度,对违反“二十五不得,二十严禁”的行为和机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并列入培训机构“黑名单”,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取得实效。
附件:《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机构禁止性事项负面清单>的通知》
昌黎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12月15日
附件:
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机构禁止性事项负面清单(45条).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