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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负责转业退伍军人、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和人民警察、参战参训民兵、民工评定伤残等级的审核申报
实施主体
民政局
承办机构
优抚安置股
实施依据
河北省民政厅 冀民{2008}47号
实施对象
伤残军人、伤残警察、伤残民兵、民工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限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