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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人民政府关于张国兴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年02月25日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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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区管委,县政府各部门,县政府管理事业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任命:

张国兴同志任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杨永承同志任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政治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许春辉同志任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

杨海江同志任县公安局食品药品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

良同志任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

韩振强同志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

王雷波同志任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

陈永刚同志任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主任;

杜印迁同志任县公安局警卫工作大队大队长;

王振峰同志任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所长(正科,试用期一年)。

决定免去:

张国兴同志的县公安局食品药品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挂职)职务;

杨永承同志的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职务;

杨海江同志的两山派出所政治教导员职务;

良同志的县公安局法制大队政治教导员职务;

韩振强同志的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主任职务;

陈永刚同志的县公安局警卫工作大队大队长职务;

杜印迁同志的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政治教导员职务。

昌黎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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