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区管委,县政府各部门,县政府管理事业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任命:
张国兴同志任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杨永承同志任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政治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许春辉同志任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
杨海江同志任县公安局食品药品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
郭良同志任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
韩振强同志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
王雷波同志任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
陈永刚同志任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主任;
杜印迁同志任县公安局警卫工作大队大队长;
王振峰同志任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所长(正科,试用期一年)。
决定免去:
张国兴同志的县公安局食品药品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挂职)职务;
杨永承同志的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职务;
杨海江同志的两山派出所政治教导员职务;
郭良同志的县公安局法制大队政治教导员职务;
韩振强同志的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主任职务;
陈永刚同志的县公安局警卫工作大队大队长职务;
杜印迁同志的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政治教导员职务。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