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区管委,县政府各部门,县政府管理事业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任命:
闫俊同志任昌黎县司法局政治处主任;
李小冬同志任河北昌黎经济开发区管委副主任;
冯爱武同志任昌黎县卫生健康局局长、昌黎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张建民同志任昌黎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张辰同志任昌黎县旅游和文化广电局局长、文物局局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韩春梅同志任昌黎县职教中心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赵敬辉同志任昌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学兵同志任昌黎县黄金海岸文化旅游产业园管委主任。
决定免去:
檀向晨同志的河北昌黎经济开发区管委副主任职务;
高淑贤同志的河北昌黎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局长职务;
周春勇同志的河北昌黎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局长、投资促进局局长职务;
范光明同志的昌黎县卫生健康局局长、昌黎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张同刚同志的昌黎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昌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陈辉同志的昌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徐胜祥同志的昌黎县安监大队大队长(正科)职务;
白秀川同志的昌黎县旅游和文化广电局局长、文物局局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
赵敬辉同志的昌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黄安同志的昌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杨学兵同志的昌黎县空港产业园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赵小利同志的昌黎县黄金海岸文化旅游产业园管委主任职务。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