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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人民政府关于闫俊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年03月15日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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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区管委,县政府各部门,县政府管理事业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任命:

闫俊同志任昌黎县司法局政治处主任;

李小冬同志任河北昌黎经济开发区管委副主任;

冯爱武同志任昌黎县卫生健康局局长、昌黎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张建民同志任昌黎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张辰同志任昌黎县旅游和文化广电局局长、文物局局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韩春梅同志任昌黎县职教中心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赵敬辉同志任昌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学兵同志任昌黎县黄金海岸文化旅游产业园管委主任。

决定免去:

檀向晨同志的河北昌黎经济开发区管委副主任职务;

高淑贤同志的河北昌黎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局长职务;

周春勇同志的河北昌黎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局长、投资促进局局长职务;

范光明同志的昌黎县卫生健康局局长、昌黎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张同刚同志的昌黎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昌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陈辉同志的昌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徐胜祥同志的昌黎县安监大队大队长(正科)职务;

白秀川同志的昌黎县旅游和文化广电局局长、文物局局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

赵敬辉同志的昌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黄安同志的昌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杨学兵同志的昌黎县空港产业园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赵小利同志的昌黎县黄金海岸文化旅游产业园管委主任职务。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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