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人民政府关于张皓洁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区管委,昌黎镇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经昌黎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任命:
张皓洁同志为昌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
周建刚同志为昌黎县司法局局长;
陈勇军同志为昌黎县水务局局长。
决定免去:
郑锡富同志的昌黎县司法局局长职务;
张喜杰同志的昌黎县水务局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16年9月9日
无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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