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人民政府关于刘丙春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区管委,昌黎镇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任命:
刘丙春同志为昌黎县商务局主任科员;
宋学工同志为昌黎县诚天皮毛产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 斌同志为昌黎县诚天皮毛产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万海峰同志为昌黎县文化和旅游监察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王卫江同志为昌黎县水务局副局长。
决定免去:
刘丙春同志的昌黎县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王卫江同志的昌黎县水务局副局长(援坝)职务;
张佐军同志的昌黎县公安局正科级侦察员职务。
特此通知。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