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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人民政府关于刘丙春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年11月17日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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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人民政府关于刘丙春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区管委,昌黎镇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任命:

刘丙春同志为昌黎县商务局主任科员;

宋学工同志为昌黎县诚天皮毛产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斌同志为昌黎县诚天皮毛产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万海峰同志为昌黎县文化和旅游监察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王卫江同志为昌黎县水务局副局长。

决定免去:

刘丙春同志的昌黎县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王卫江同志的昌黎县水务局副局长(援坝)职务;

张佐军同志的昌黎县公安局正科级侦察员职务。

特此通知。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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