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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人民政府关于周建刚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年11月28日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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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区管委,县政府各部门,县政府管理事业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

周建刚同志任县司法局局长;

陈迎新同志不再担任县司法局局长职务;

张守山、郭洪伟、侯鸿武三名同志不再担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窦小满同志不再担任县教育和体育局正科级督学职务;

杨静、胡良昌两名同志不再担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刘洪波同志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县林业局局长、县 海洋局局长;

马建明同志不再担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县林业局局长、县海洋局局长职务;

侯有华同志不再担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职务;

郭润林同志不再担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马珺同志任县中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刘俊强同志任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

费新泉同志不再担任昌黎县胜境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2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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