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区管委,县政府各部门,县政府管理事业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
李志文同志任县司法局局长;
周建刚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不再担任县司法局局长职务;
张继胜同志不再担任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史学锋同志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县教育和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冯卫东同志任县教育和体育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白海波、刘继才两名同志不再担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职务;
曹建新同志不再担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职务;
于振江同志不再担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王学锋、朱贺理两名同志不再担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3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