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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人民政府关于李志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02月06日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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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区管委,县政府各部门,县政府管理事业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

李志文同志任县司法局局长;

周建刚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不再担任县司法局局长职务;

张继胜同志不再担任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史学锋同志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县教育和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冯卫东同志任县教育和体育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白海波、刘继才两名同志不再担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职务;

曹建新同志不再担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职务;

于振江同志不再担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王学锋、朱贺理两名同志不再担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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