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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人民政府关于赵乃波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02月06日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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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区管委,县政府各部门,县政府管理事业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

赵乃波、仉志两名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县生态保护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韩兴娜同志任县行政审批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县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贾超同志任县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郭铁强、马长龙两名同志任县生态保护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帆同志任县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试用期一年);

孙健同志不再担任县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职务;

左爱东同志任县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吴向勇同志任县民政局副局长;

周波同志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王育文同志任县招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牛立嘉同志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学莲同志任县城乡规划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郭志勇同志不再担任昌黎工业园区管委主任职务。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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