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区管委,县政府各部门,县政府管理事业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
岳红江同志任县碣石山综合开发中心(昌黎县葡萄酒产业发展促进中心)主任;
邵黎明同志任县碣石山综合开发中心(昌黎县葡萄酒产业发展促进中心)常务副主任;
侯秀伟同志任县碣石山综合开发中心副主任;
姜永红同志任县碣石山综合开发中心副主任;
王洪刚同志任县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副主任;
张亮同志任县市场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周德强同志任县市场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
吴钢同志任县空港产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杨学兵同志任县黄金海岸旅游发展中心主任;
王艳静同志任县黄金海岸旅游发展中心副主任;
张利光同志任县企业养老保险中心主任;
陈建华同志任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中心主任;
侯玉民同志任县黄金海岸自然资源所所长;
杨天叁同志任县城市建设综合开发中心(房屋征收中心)主任;
张晓红同志任县职工医疗保险中心主任;
郑晓梅同志任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副主任职务;
赵玉福同志不再担任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赵雪松同志任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童梅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副科级督查专员(试用期一年);
王志艳同志不再担任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一中队中队长职务;
陈江涛同志任县公安局网络监察大队政治教导员;
邸洪卫同志任大蒲河派出所政治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潘硕田同志任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二中队中队长(试用期一年);
王永成同志任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三中队中队长(试用期一年);
沈智同志任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八中队中队长(试用期一年);
刘璇同志任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一中队中队长(试用期一年);
宋超同志任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六中队中队长(试用期一年);
杨立卓同志任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七中队中队长(试用期一年);
刘建波同志任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五中队中队长(试用期一年);
史惠刚同志任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政治教导员,不再担任刑事侦查大队四中队中队长职务;
刘永涛同志任两山派出所政治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张伟同志任县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政治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康小玉同志任县教育和体育局副科级总督学(试用期一年);
丁爽同志任县城乡规划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侯鸿武同志任县国防动员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鹏同志任县空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试用期一年)。
因机构更名,原碣石山片区开发管理委员会主任、常务副主任、副主任,葡萄酒产业园管委主任、常务副主任,葡萄酒业管理局局长、常务副局长,碣石山景区开发管理局局长、常务副局长,社会公益项目建设管理中心副主任,市场建设管理局局长、副局长,空港产业聚集区管委主任,黄金海岸文化旅游产业园管委主任、副主任,县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主任,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主任,国土资源局黄金海岸分局局长,城市建设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主任,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