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区管委,昌黎镇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任命:
刘亚祥同志为昌黎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昌黎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昌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陈杰飞同志为昌黎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河北昌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挂职)、河北昌黎经济开发区财政局主任科员;
薛海涛同志为河北昌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郭志勇同志为河北昌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杨晓波同志为河北昌黎经济开发区综合办公室主任;
王海燕同志为河北昌黎经济开发区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周春勇同志为河北昌黎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局长、河北昌黎经济开发区投资促进局局长;
李义勤同志为河北昌黎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高淑贤同志为河北昌黎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局长;
李贺民同志为河北昌黎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副局长;
陈 迅同志为河北昌黎经济开发区综合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李雁锋同志为昌黎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副主任;
赵曙光同志为昌黎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副主任(援藏);
邓书武同志为昌黎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汪海涛同志为昌黎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春雷同志为昌黎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挂职);
孙明杰同志为昌黎县城乡规划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郝小勇同志为昌黎县城乡规划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周永志同志为昌黎县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祖会军同志为昌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任科员、昌黎县技工学校校长;
王国强同志为昌黎县技工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李士勇同志为昌黎县档案局局长、昌黎县档案馆馆长;
何志利同志为昌黎县档案局主任科员;
李大军同志为昌黎县招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于凤民同志为昌黎县财政局副局长;
赵玉福同志为昌黎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刘艳杰同志为昌黎县城乡建设局主任科员;
孙 岩同志为昌黎县城乡建设局主任科员、昌黎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
许焕良同志为昌黎县审计局主任科员;
李增军同志为昌黎县审计局副局长;
杜 鹏同志为昌黎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宏伟同志为昌黎县空港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邢振江同志为昌黎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科员、昌黎县体育管理中心主任;
张 鑫同志为昌黎县水务局主任科员、昌黎县接收安置移民办公室主任。
决定免去:
陈杰飞同志的昌黎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薛海涛同志的昌黎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吴春良同志的昌黎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王海燕同志的昌黎工业园区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职务;
周春勇同志的昌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李义勤同志的昌黎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局长职务;
李贺民同志的昌黎工业园区财政局局长职务;
陈 迅同志的昌黎工业园区副主任科员职务;
李雁锋同志的昌黎工业园区投资促进发展局局长职务;
赵曙光同志的昌黎县黄金海岸文化旅游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援藏)职务;
祖会军同志的昌黎县农林畜牧水产局副局长职务;
赵志民同志的昌黎县农林畜牧水产局副局长职务;
张海波同志的昌黎县农林畜牧水产局副局长(援疆)职务;
何志利同志的昌黎县档案局局长、昌黎县档案馆馆长职务;
郭洪伟同志的昌黎县招商局副局长职务;
于凤民同志的昌黎县财政局副局长(援疆)职务;
赵永明同志的昌黎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赵玉福同志的昌黎县黄金海岸文化旅游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孙 岩同志的昌黎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正科)、昌黎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许焕良同志的昌黎县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李增军同志的昌黎县审计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崔黎明同志的昌黎县空港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王生旭同志的昌黎县城郊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挂职)职务;
王立志同志的昌黎县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副经理职务。
(有试用期的同志,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按期转正后,不再另外行文)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