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区管委,昌黎镇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任命:
王炳阳同志为昌黎县科学技术局局长、昌黎县地震局局长;
马宝岐同志为昌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任科员;
高 毅同志为昌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郊分局分局长;
孙丽红同志为昌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新集分局分局长(试用期一年);
齐立军同志为昌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稽查分局分局长;
王振刚同志为昌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关分局分局长(试用期一年);
齐胜军同志为昌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山分局分局长(试用期一年);
翟景强同志为昌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刘台庄分局分局长(试用期一年);
赵玉梅同志为昌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黄金海岸分局分局长(试用期一年);
腾运涛同志为昌黎县商务局主任科员;
陈 迅同志为河北昌黎经济开发区综合办公室主任科员;
李静锋同志为昌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科员;
王学峰同志为昌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赵运佳同志为昌黎县会计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许 驰同志为昌黎县规划监察大队大队长;
龙香彬同志为昌黎县接收安置移民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 辉同志为昌黎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马永兆同志为昌黎县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 勇同志为昌黎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立波同志为昌黎县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宋丽洁同志为昌黎县空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胡兴宇同志为昌黎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志军同志为昌黎县润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 莹同志为昌黎县胜境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决定免去:
冯明瑜同志的昌黎县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黄民宏同志的昌黎县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赵彦民同志的昌黎县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赵锡艳同志的昌黎县科学技术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马宝岐同志的昌黎县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高 毅同志的昌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新集分局分局长职务;
齐立军同志的昌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郊分局分局长职务;
王德新同志的昌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关分局分局长职务;
莫汉良同志的昌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山分局分局长职务;
腾运涛同志的昌黎县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陈迅同志的河北昌黎经济开发区综合办公室副主任科员职务;
李静锋同志的昌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科员职务;
赵运佳同志的昌黎县财政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许 驰同志的昌黎县接收安置移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齐树林同志的昌黎县公安局正科级侦查员职务;
陈 辉同志的昌黎县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主任职务;
马永兆同志的昌黎县城乡建设局副科级干部职务;
郑永文同志的昌黎县体育管理中心副主任科员职务;
李立波同志的昌黎县黄金海岸旅游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