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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人民政府关于郭清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年02月24日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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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区管委,县政府各部门,县政府管理事业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

郭清江同志任县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张庆利同志任县审计局总审计师(试用期一年);

苏世钰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曹云龙同志任县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田开源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王明毅同志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县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宋守庆同志任县自然资源保障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周德强同志不再担任县市场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袁伟同志不再担任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职务;

李永平同志不再担任县审计局总审计师职务;

卢志亮同志不再担任河北昌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冯秋玲同志不再担任县技工学校副校长职务;

周铁春同志不再担任县汇文二中校长职务;

宋超同志不再担任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六中队中队长职务;

翁寄鑫同志不再担任县公安局两山派出所所长职务;

鲍成伟同志不再担任县公安局荒佃庄派出所所长职务;

韩志国同志不再担任县公安局马坨店派出所所长职务;

樊中明同志不再担任县公安局刘台庄派出所所长职务;

李爱国同志不再担任县公安局泥井派出所所长职务;

宋国华同志不再担任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政治教导员职务。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5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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