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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人民政府关于王常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年02月07日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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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区管委,昌黎镇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经昌黎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决定任命:

常同志为昌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

决定免去:

齐建立同志的昌黎县监察局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18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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