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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人民政府关于韩永富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年05月15日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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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区管委,县政府各部门,县政府管理事业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

韩永富同志不再担任县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杨玉增同志任县技工学校校长(试用期一年);

祖会军同志不再担任县技工学校校长职务;

李永新同志不再担任县技工学校副校长职务;

于巧玉同志任县体育发展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燕小锟同志不再担任县体育发展中心主任职务;

王洪刚同志任县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不再担任县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副主任职务;

朱振江同志任县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副主任,不再担任县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郭清江同志不再担任县政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刘广菊同志不再担任县重点项目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蔺志超同志任县城乡规划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曹建新同志不再担任县城乡规划中心主任职务;

赵大勇同志任县碣石山综合开发中心(县葡萄酒产业发展促进中心)常务副主任;

邵黎明同志不再担任县碣石山综合开发中心(县葡萄酒产业发展促进中心)常务副主任职务;

周卫东同志不再担任县职教中心校长职务;

马俊杰同志不再担任县就业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周亚东同志任县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刘文阁、王春华两名同志不再担任县医院副院长职务。

 

 昌黎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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