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手机版

当前位置:首页 > 人事任免

昌黎县人民政府关于王跃军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年01月18日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字体:【  】 【打印】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经昌黎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任命:

王跃军同志为昌黎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曹庆华同志为昌黎县教育和体育局局长;

陈迎新同志为昌黎县司法局局长;

马建明同志为昌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锋同志为昌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江同志为昌黎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杨海峰同志为昌黎县水务局局长;

毅同志为昌黎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白秀川同志为昌黎县旅游和文化广电局局长;

范光明同志为昌黎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安同志为昌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张入军同志为昌黎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陈勇军同志为昌黎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决定免去:

王跃军同志的昌黎县发展改革局局长职务;

李东林同志的昌黎县商务局局长职务;

曹庆华同志的昌黎县教育局局长职务;

周建刚同志的昌黎县司法局局长职务;

刘洪波同志的昌黎县国土资源局局长职务;

常同志的昌黎县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锋同志的昌黎县农林畜牧水产局局长职务;

陈勇军同志的昌黎县水务局局长职务;

范光明同志的昌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职务;

王建光同志的昌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19年1月15日

扫一扫分享到手机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