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安全、及时、全面,我局在2019年在政府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1条。内容主要包括:《昌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昌黎县房地产开发项目供地及审批工作进展信息清单》、《昌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已履行资格备案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名单》、《昌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项目清单》等,我局现已开通微信公众号,共公开24条信息。2019年我局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为保证我局的政府信息真实,不出毗漏,我局召开了专门会议,由需要发布信息的股室严格审查,信息内容需经主管领导审核把关,最后交由负责网上发布信息人员发布,经过逐级审核,层层把关,确保所发布的信息真实可靠。2019年,我局没有出现因审核把关不严或者违反保密制度相关规定而出现的失泄密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7 | -17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59 | 0 | 7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 "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19年我局虽然在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通过自查我们也发现了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专职人员较少,只有一名同志负责;公开信息数量有待提高,政务公开的内容和更新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措施
今后,我局将按照 "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 的总体要求,坚持 "规范服务、方便群众、自我约束、廉洁高效" 的办文原则,落实政务和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做好局机关以及下属基层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处理好公开与保密、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与提供信息公务等方面的关系,提高工作效能,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物业相关事项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秦皇岛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昌黎县新建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施行前期物业招投标
我局受理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备案6宗,涉及昌黎香槟小镇一期、昌黎悦澜山、昌黎印象昌黎一期、昌黎孔雀城A区、昌黎孔雀城B区、昌黎和雅园一期等小区。未受理过住宅小区招投标备案相关事项。
(二)房产审批方面相关事项
我局受理商品房转移备案2460宗,房屋面积25.8万平方米,存量房转移备案1550宗,面积15.2万平方米,房屋抵押备案1310宗,面积14.41万平方米,解除抵押备案431件,面积4.7万平方米,涉及金榭巴黎、六合上城、晟和建材城、昌黎广缘综合楼、东山帝景、新地标逸墅大浦河嘉园c区,碣石雅园返迁楼等多个小区。此外,我局积极配合公安、法院等执法部门,办理查封251件,解除查封83件,有效促进了我县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按照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市场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对我县中介机构开展了为期五个月的专项整治工作,把 "取缔一批黑中介" 、打击 "房倒" 做为工作重点,将阶段性整治结果上报市局。自3月份开展排查以来,已排查96家中介机构,为15家符合备案条件的中介机构办理了备案手续,通过秦皇岛之韵、昌黎住建局网络平台和政务中心公示栏进行公示。后期配合 "双随机、一公开" 活动的开展对备案中介机构进行了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做出公示。
昌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