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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0年01月20日  来源: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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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安全、及时、全面,我局在2019年在政府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1条。内容主要包括:《昌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昌黎县房地产开发项目供地及审批工作进展信息清单》《昌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已履行资格备案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名单》《昌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项目清单》等,我局现已开通微信公众号,共公开24条信息。2019年我局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为保证我局的政府信息真实,不出毗漏,我局召开了专门会议,由需要发布信息的股室严格审查,信息内容需经主管领导审核把关,最后交由负责网上发布信息人员发布,经过逐级审核,层层把关,确保所发布的信息真实可靠。2019年,我局没有出现因审核把关不严或者违反保密制度相关规定而出现的失泄密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9

 减52

 7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 "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19年我局虽然在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通过自查我们也发现了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专职人员较少,只有一名同志负责;公开信息数量有待提高,政务公开的内容和更新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措施

今后,我局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坚持规范服务、方便群众、自我约束、廉洁高效 的办文原则,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做好局机关以及下属基层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处理好公开与保密、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与提供信息公开等方面的关系,提高工作效能,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报告事项。

2020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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