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昌黎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不断推进、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工作情况
2020年,昌黎县公安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条例》指示精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依法行政、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扎实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内除依法免于公开的信息外,对与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业务工作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主动公开,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一是加强政务公开载体建设。昌黎县公安局在做好传统公开模式的基础上,借助新兴媒体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做到网上公开为主、网上网下并行,在公开范围和程度上同频同调。开设了新浪微博和微信公众号两种政务新媒体,加强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利用互联网与网民开展互动交流,定期更新工作动态。依托昌黎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示公告、部门动态、工作部署类信息共计40余条,官方微博发布信息310余条,微信公众号发布630余条。二是大力开展网上执法公开。认真对照省厅、市局、政法委等部门有关执法公开工作的规定和要求,梳理内容、细化项目,确保严格按照各级规定完成执法公开各阶段工作。建立完善执法公开责任机制、执法公开审批和保密审查机制等制度,继续开展行政处罚裁决公开工作,将作技术处理的行政处罚裁决上网公开,极大地促进了执法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同时,各执法单位安排专人对 "阳光警务执法办案查询系统" 中的留言及时进行查看和回复,为促进执法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三是完成 "两个清单" 的编制工作。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对治安、交警、出入境、禁毒等部门的权力运行、政务服务过程中制作、获取的信息,逐项细化分类,明确事项名称、公开依据等内容。在此基础上,对照 "五公开要求" ,逐项逐环节梳理,对公开事项进行细化完善。对于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不予公开的事项,纳入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在 "放管服" 改革重点领域,依法向群众公开具体工作措施。车管所、户政等窗口单位推出了服务措施,治安、网监等部门明确了最多跑一次具体事项,实现了居民身份证、驾驶证等便民事项互联互通、在线可查、异地可办。四是强化解读回应机制。我局积极做好群众关切回应工作,及时发布政策解读类信息,第一时间向公众传递权威解读,使政策更加通俗易懂。针对社会热点以及其他影响群众切身利益重点难点问题,认真做好舆情风险评估研判,及时解疑释惑, 理顺情绪, 化解矛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8 | -5 | 25046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 | 4 | 26112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222 | 0 | 402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5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6 | 477000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 "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一些进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一些部门和民警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不足、不够重视,信息公开发布内容有待完善等,同时,由于公安业务的特殊性,加上信息审核业务技术水平不高,致使有些信息未能正常进行公开,制约了信息公开的正常推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