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向社会公布昌黎县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可与昌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昌黎县市民中心8楼834房间;邮编:066600;联系电话:0335-2023203;传真0335-2023203;邮箱:clxzwgkbgs@126.com)。
一、总体情况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了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形成了政府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县政府办牵头抓,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的信息发布工作机制。为加强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管理,便于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县政府办公室建立了 "昌黎县政务公开工作群" ,方便了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的管理和开展。
(二)完善和落实公开工作制度。
先后印发《昌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方案》和《昌黎县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每季度末印发《政务公开工作情况通报》,对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通过完善和落实各项公开制度,有力推动了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加大解读回应机制信息公开工作。
印发了《昌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重大政策宣传解读工作方案的通知》,解读方案明确了解读主体、解读范围、解读流程、解读渠道、解读实效和保障措施,通过完善的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县重大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2020年以来,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政策解读栏目,14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我县转载相关解读23篇,保障了人民群众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学习和了解。2020年以来,县委宣传部、县纠风办、县融媒体中心、县委改革办组织12家窗口类和重点行业类单位主要领导录制【履承诺 见行动 促发展】2020年昌黎县电视问政访谈,通过昌黎发布微信公众号、县政府门户网站、昌黎县电视台等媒体发布。通过完善的制度和深入解读,进一步扩大群众对国家政策的知情面、参与度。
(四)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信息发布工作。
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报纸和广播电视,加强对国家、省、市、县疫情决策部署、重要工作举措的宣传解读,以权威信息做好社会舆论引导,让公众及时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同时,密切关注涉及疫情的舆情动态,针对相关热点问题,做到快速反应、正面回应、及时辟谣。及时加强公共卫生知识日常普及,通过科普作品等形式对新冠感染疫情防控过程中养成的好习惯、好做法加强宣传推广,提高公众对传染病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
(五)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按照省、市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相关要求,完成了县、乡政府权责清单、基层政府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梳理发布工作。按照《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和政务公开负面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县政府门户网站 "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清单" 栏目,集中发布各单位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截至12月30日,我县已完成各乡镇和政府各部门 "政务公开事项目录" 发布工作。
(六)推进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按照全国政府网站普查标准和上级有关政府网站建设的要求,我县多次对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等相关栏目进行调整优化。按照全县重点工作安排,及时在门户网站开设相关专题专栏,发布相关政府信息和工作进展等内容。制定了《昌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等工作制度;根据国家、省市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的安排部署,我县于3月底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升级改造,升级改造后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提升了政府公信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今年以来,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4322余条;我县高度重视政务新媒体的健康有序发展,县政府办公室每季度组织政府系统开设的政务新媒体进行自查,并填写自查情况统计表,将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上报县政府办公室。同时县政府办公室于每月底对政府系统开设的政务新媒体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相关单位整改。按照《秦皇岛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务新媒体基本情况摸底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县政府办公室组织各相关单位开展政务新媒体摸底统计工作,并于9月底完成向 "全国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 录入工作。截至目前,政府系统共有20个单位开设政务新媒体23个(微信公众号19个,微博4个),整体运行情况良好,先后共发布信息4900余条。
(七)大力推进政务五公开工作。
一是推进决策公开。在重大决策制定前征求部门和公众意见,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调查征集栏目公开发布征求意见的通知;对发文审批笺增加是否公开项,凡是以县政府或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文件,填写主动公开的,均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 "政府文件" 栏目及时发布。二是推进管理公开。各部门结合各自工作职能,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各乡镇《审批服务事项清单》《昌黎县乡镇和街道行政处罚事项清单》《昌黎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目录清单》等监管信息。三是推进执行公开。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对政府工作报告、民生实事、森林防火、扶贫工作、环境治理等重点民生重大决策事项进行公开。四是推进服务公开。各部门通过河北政务服务网和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政务服务事项、预售许可、建筑施工许可证办理结果公开等信息,在政务服务大厅各办事窗口公布办理业务指南,设立触摸屏公布网上办理事项目录,同时设立多媒体触摸查询系统,方便群众查阅事项办理进度和结果。五是推进结果公开。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对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发布,及时公开全县脱贫攻坚、环境治理等年度重点工作、重大决策落实等信息。
(八)认真抓好 "“六稳”“六保”" 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按照国家、省、市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着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今年以来,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各类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发布 "三大攻坚战" 信息、 "“六稳”“六保”" 信息、教育领域、 "放管服" 改革、土地征收、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交易等重点民生领域发布信息。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 "政府文件" 专栏公开发布各类政府文件39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 "扶贫资金政策专栏" 发布扶贫领域信息57条,保障了全县扶贫脱贫工作的公开透明。通过 "阳光财政" 专栏发布财政领域信息25条。通过 "财政预决算" 专栏及时公开昌黎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县本级新增政府债券资金预算调整的报告、昌黎县2020年政府预算公开、昌黎县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县本级决算及县总决算的报告、昌黎县2019年政府决算。同时,指导各有关单位及时公开本部门财政预决算,现已按上级要求完成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统计数据栏目按月及时公开全县财政收支情况,先后发布财政领域信息180余条;通过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栏目及时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154件。全年共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1件,均依法按程序给予答复。未产生相关费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19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03 | -9 | 36575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39 | +24 | 26112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755 | +916 | 1063 |
行政强制 | 19 | +37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5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万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26 | 6360.8478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 "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 | ||||||||
(七)总计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20年我县政务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绩,但按照相关要求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1.由于政务公开工作量大,个别单位工作人员变动频繁,新工作人员工作经验不足,工作职责界定不清,导致个别单位主动公开信息数明显偏少,表面事项公开多,深层次的问题公开少。
2.部分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不够健全,导致政务公开
3.个别单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
(二)改进措施
在今后工作中,我县将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切实保障好维护好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公开形式的便民性。
1.拓展公开内容。积极推进以提升政府治理能力、优化营商环境、完成重点工作、加强解读回应,加强制度执行等方面信息公开,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发布工作。同时,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以及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
2.强化学习培训。进一步加强全县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河北省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法规和文件学习,制定年度学习培训计划,从而全面提升全县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和业务水平。
3.健全完善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以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谋事的长效机制。
4.抓好工作落实。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坚持信息更新及时、数量充足、内容实用的原则,做好信息发布前的保密审查工作,同时结合工作实际,查找不足,抓住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确保各项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切实提高我县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