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作为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加强对全县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促进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加大公开力度。2021年,县政府办公室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重点公开了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昌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县政府办公室 "2021年预算" 和 "2020年决算" 等信息320条,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推进政策解读工作。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县政府办公室组织有关单位围绕涉及面广、与民生关系密切、社会关注度高和专业性强的政策性文件做好解读回应工作。2021年,组织有关单位在县政府门户网站 "政策解读" 栏目及时解读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校车管理、行政审批和应急管理等公众关注度高的文件6篇。
(四)加强检查指导工作。县政府办公室对全县部分乡镇和重点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对好的经验做法予以表扬,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立即整改。通过检查指导,促进了全县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的开展,增强了工作人员的主动公开意识,提升了工作能力。
(五)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严格落实《条例》和《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制度,指导各乡镇、部门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质量。
(六)提升平台建设水平。按照上级要求,县政府办公室多次对县政府门户网站栏目进行优化调整,先后开设了 "疫情防控" "乡村振兴" 和 "社会救助" 等专栏,及时发布有关政府信息和工作进展等内容。组织全县19个单位开设的22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录入 "河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平台" ,完成40个政务新媒体账号注销工作。每月不定时对政府系统开设的政务新媒体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通知有关单位立即整改,推进了我县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4 | 2 | 2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4 | 2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2 | 1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 "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2 | 2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2 | 2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2 | 2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4 | ||||||||
(七)总计 | 2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1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县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距离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二是对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监督还有待加强。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做好学习培训工作,全面提升工作人员公开意识和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县政府办公室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信息处理费。
昌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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