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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民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年01月19日  来源: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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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1年,按照县委、县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安排,遵循 "公正、公平、便民" 的基本原则,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完善组织领导工作机制提高认识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积极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和部署。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具体负责各项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工作机制和工作体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不断完善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体系。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21年全年利用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49条微信公众号发布转发信息237条,公开内容主要包括财政预决算政务服务事项部门工作动态、建议提案办理结果等信息。

(三)全面落实 "五公开" 工作机制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切实把 "五公开" 融入办文办公程序。同时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及时对工作新情况、新变化实时进行更新跟进。

(四)健全解读回应机制情况

切实落实好政策解读回应的相关规定,主要负责人履行 "第一新闻发言人" 和 "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 的职责,带头解读政策,主动回应重大舆论,传递权威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 "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在取得新进展的同时,还存在一些问题。

1、存在信息公开不及时现象,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和规定有待进一步健全。

2、民政信息公开的内容深度和广度、公开形式都有待进一步完善和提高。

3、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

针对存在的不足之处,我局将在新的一年把信息公开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抓,更加注重信息公开工作的系统性和整体效果的发挥。

1、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按照要求将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主动纳入公开内容。

2、继续加强政务公开的宣传学习,更深入的了解政务公开的意义,进一步增强抓好政务公开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使政务公开工作能在民政领域得到巩固。

3、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行政务公开,在要求公开内容的基础上,主动拓宽政务公开的内容和渠道,以简单明了的原则创新公开方式,更好地满足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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