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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年01月05日  来源: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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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昌黎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发展大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提高政务公开质效,促进了依法行政。现将我局202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工作情况

2022年,昌黎县公安局依法扎实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内除依法免予公开的信息外,对应予公开的政务信息均主动公开。

(一)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做强新浪微博和微信公众号政务新媒体,更新工作动态、加强舆情回应,不断提升政务新媒体规范化管理水平。年初以来,发布公示公告8篇,部门工作动态等信息24条,通过微博发布信息177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63条。

(二)推进执法信息公开。借助新兴媒体深化执法公开,做到网上网下公开并行。为拓宽人民群众对公安执法的监督渠道,我局继续开展行政处罚裁决公开工作,将作技术处理的行政处罚裁决通过 "阳光警务执法办案查询系统" 上网公开,促进了执法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深化窗口单位信息公开。服务群众的一线部门优化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将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办理依据、办理流程、收费标准和依据、办理时限、监督方式等事项全部上墙公示,使群众更直接地了解公开事项内容,有效地提升了政务服务的透明度、便利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753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1402

行政强制

5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5.7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 "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

1.不同程度存在公开信息不主动、不及时的现象,信息更新较慢。

2. 对需公开的信息内容把握不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

()改进措施

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政策宣传解读、政府信息公开以及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等工作,切实使政务公开工作收到实效。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持续扩展主动公开范围,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坚持更新及时、内容实用的原则,全面系统地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及时了解各方关切,畅通民意诉求、提升政府公信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昌黎县公安局

20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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