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昌黎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发展大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提高政务公开质效,促进了依法行政。现将我局202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工作情况
2022年,昌黎县公安局依法扎实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内除依法免予公开的信息外,对应予公开的政务信息均主动公开。
(一)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做强新浪微博和微信公众号政务新媒体,更新工作动态、加强舆情回应,不断提升政务新媒体规范化管理水平。年初以来,发布公示公告8篇,部门工作动态等信息24条,通过微博发布信息177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63条。
(二)推进执法信息公开。借助新兴媒体深化执法公开,做到网上网下公开并行。为拓宽人民群众对公安执法的监督渠道,我局继续开展行政处罚裁决公开工作,将作技术处理的行政处罚裁决通过 "阳光警务执法办案查询系统" 上网公开,促进了执法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深化窗口单位信息公开。服务群众的一线部门优化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将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办理依据、办理流程、收费标准和依据、办理时限、监督方式等事项全部上墙公示,使群众更直接地了解公开事项内容,有效地提升了政务服务的透明度、便利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17539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51402 | ||
行政强制 | 59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5.72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 "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不同程度存在公开信息不主动、不及时的现象,信息更新较慢。
2. 对需公开的信息内容把握不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
(二)改进措施
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政策宣传解读、政府信息公开以及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等工作,切实使政务公开工作收到实效。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持续扩展主动公开范围,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坚持更新及时、内容实用的原则,全面系统地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及时了解各方关切,畅通民意诉求、提升政府公信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昌黎县公安局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