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2年,县住建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以推进执法规范化、提升为民服务水平为目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建设。本年度,我局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59条。内容主要包括:《昌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城区园林绿化“双随机”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昌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及人防工程“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昌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解除昌黎县清洁取暖集中供热及电厂余热利用工程一标段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监管的公示》等,通过“昌黎县住建局”微信公众号公开涉及农民工工资无拖欠公示、公共租赁房、房地产开发项目工地及审批工作进展信息清单等信息202条。充分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我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4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6 | 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 | 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 "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6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4 | 0 | 0 | 4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所提升,但仍存在不足之处。一是主动公开的信息深度和广度有待拓展;二是信息发布时效性有待提高。2023年,我局将立足新起点、进一步突出公开重点,加大公开力度,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持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时效性。二是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提升信息实用性,健全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流程,强化重点领域公开,拓宽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昌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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