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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03日  来源: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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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制定规章制度,实行政府信息采集、梳理、编辑、审核、发布、更新等常态化工作机制。落实专人负责统筹、协调、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障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到位。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坚持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真正做到“谁起草、谁解读、谁负责”的相关要求,确保我局上传的信息资源权威、准确、及时。认真落实政务公开责任制,做好目标管理和任务分解、安排工作,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61条,同时按期向县档案局、县图书馆、县政务中心移交方便公众查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91.13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2




8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3




7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七)总计

82000008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100210002121000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加强了对信息公开的力度,虽然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意识和工作主动性不强,与社会互动交流较少;政务公开的内容和更新有待进一步完善。进一步我们将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把它与住建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提高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不断加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县住建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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