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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碣石山综合开发中心单位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04日  来源:碣石山综合开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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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3年,昌黎县碣石山综合开发中心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昌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中心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各项措施,大力推进政务公开,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有效增进了与公众的沟通交流,更好地服务了社会公众,保障和促进了管委各项工作的开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

中心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加强领导机制,确立了主要负责人及主管,由办公室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内容审核把关机制,明确审核把关责任人,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

(二)积极学习,提高认识

中心认真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政务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了工作人员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开展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三)主动公开,规范运行

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顺利开展,中心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及时完成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并主动公开,进一步提高中心主动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及时更新政府网站,进行信息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各项工作在法治化轨道下运行,不断助力阳光法治政府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0000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0000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000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

0

2.重复申请

00000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0

3.其他

000000

0

(七)总计

00000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新的有关政策文件的掌握还不够深入,政府信息公开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体制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章制度,强化掌握政策解读的内涵、范围,提高政策解读工作的科学性、权威性、针对性和通俗性。

二是学习借鉴其他部门的好做法,及时准确推送群众关心的热点信息,持续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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