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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8年03月05日  来源: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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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我局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的有关工作要求,加大了市场监管工作的宣传力度,扎实稳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17年度的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信息公开机制更加完善
为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我局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
一是进一步完善领导机制。由局长刘亚祥任组长,各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信息科,由信息科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进一步强化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各科室实行目标责任管理,落实 "主体责任" ,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 "三到位" 。形成纵到底、横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二是合并畅通公开平台。经过与相关部门沟通,将三平台合并为一个平台--市场监督管理局平台。进一步深化政务信息公开、优化发展环境,打造阳光型政府,方便群众搜索、查找信息。
二、 "促改革"  "惠民生" 工作持续推进
一是落实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对县局机关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等行政权力共计401项,确保市场监管 "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有授权必须为" 的法定职责,上述事项全部上网申报公示。二是实现 "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全覆盖。按照省局下发的抽查企业名单,我局共需抽查108户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18户,个体工商户233户,抽查结果全部录入到了 "河北经济户籍管理系统" 中,并已全部公示。三是加强抽检力度,强化有效风险防范制定了2017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计划,确定抽检产品240批次,10月底对计划中涉及的蔬菜、水果、畜禽产品、水产品、鲜蛋、豆类等6大类的240批次全部完成了必检品种和必检项目的抽检,并于6月7日、7月7日、8月21日、10月17日在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对四次抽检的240批次检验结果进行了公示。四是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信息公开。加大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力度,公开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等行为处罚信息38条,药品抽验76个批次,已由市局统一公示。
三、管理规范,信息公开水平不断提高
在政务公开工作中,我们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创新形式,注重强化信息公开法规学习和内容审核,使信息工作人员明确了解政务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增强了贯彻落实的自觉性、主动性,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一)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严格按照《昌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黎县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的范围和内容,主动公开政务信息,使群众及时了解我局办事流程和工作动态,极大地方便了群众。
(二)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内容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
(三)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
(四)信息内容审核更加严格。严把政务公开内容和项目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所有拟公开的政务信息,都经严格审阅后,确保无泄密事件发生。
(五)2017年预算、2016年决算已经公开。
(六)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监管清单按时公开。
(七)加强监管执法信息公开。2016 年主动公开告知信息81条,其他信息67条。
(十)发挥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
一年来,未收到涉及政务公开工作的举报、投诉,也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政务信息的及时公开,对加强政府自身建设,转变政府职能,推行阳光政务,增强政府公信力,推进依法行政,构建和谐社会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四、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还不够深入,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等不足,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公开市场改造提升、食品药品监管、消费维权、助动市场主体发展、商标品牌、信用监管等动态信息、政策规划,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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