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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公安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年01月03日  来源: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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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聚焦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公开质效,规范、有序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工作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县公安局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内容,年内除依法免于公开的信息外,对与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业务工作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予以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工作中,不断推动公安政务服务“一窗通办”“一网通办”工作机制深化落实,优化便民利民措施,主动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等信息,最大限度利企便民。继续开展行政处罚裁决公开工作,将依规处理的行政处罚裁决通过“阳光警务执法办案查询系统”上网公开,促进了执法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政务公开,通过新浪微博和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及时更新工作动态、不断加强舆情回应。2024年以来,发布通告公示9条、部门工作动态信息35条、其他类信息9条,通过微博发布原创及转发信息217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9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054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6730

行政强制

165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7.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 "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主动意识不强,二是信息更新不够及时高效。

(二)改进措施

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强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规的学习,准确理解掌握相关规定,全面增强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和业务水平,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同时,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坚持更新及时、内容实用的原则,全面系统地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今年,县公安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产生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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