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4年,昌黎县司法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规章制度,将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以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全面、准确、及时地予以公开。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局利用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66条,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内容规范、完整。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为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各主管副职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总体部署、指导、协调、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落实。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领导协同抓,各部门切实履职,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同时,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贯穿到各项工作之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学习培训
利用司法行政工作例会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河北省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办法><河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并将其纳入工作人员初任培训和在职培训计划。通过学习和讨论,提高了每名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开政府信息的自觉性。
(三)严把公开质量
为全面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们按照编制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及时公开信息内容。我局以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为主,其他形式公开为辅,积极推进网络、新媒体等其他形式公开,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受众群体。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对所发布信息严格审核,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有待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渠道需要加强,新媒体宣传力度不够。
(二)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强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业务水平。二是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将以县政府门户网站为主,同时,加强“昌黎县司法局”微信公众号和“法润昌黎”快手短视频发布频次,丰富公开栏内容,确保公众全面、及时、准确了解我局相关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产生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