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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年01月07日  来源:县数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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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昌黎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编制此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深入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同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等制度,统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今年,我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304条,涉及机构信息、财政预决算、建议、提案办理结果、政务服务等信息。另外,在河北省政务服务网公开相关行政许可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54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216.4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进展,但是对照《条例》规定和上级要求,还存在明显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性有待增强,少数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依然不足;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提高。2025年,我局将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时效性,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要求,拓宽公开渠道,加大对改革成效、惠民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知晓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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