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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医疗保障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年01月22日  来源:县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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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通过昌黎县门户网站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县医保局联系(地址:碣阳大街西段93号;联系电话:2030016)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医保局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协调跟踪督办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健全各项制度。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有序运行,县医保局制定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制度》等各项制度,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按照各项制度开展工作,保障了所公开的信息及时、准确、规范。

(三)主动公开情况。2025年,县医保局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医保领域定点医药机构违规行为,全民参保动员部署会、基金监管业务培训等信息43条。

2025年,县医保局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县医保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充实;二是政府信息公开不够及时高效;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够深入。2026年,县医保局将采取措施积极改进,充分发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和指导作用,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法,结合医保领域重点工作,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工作流程,及时准确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县医保局未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产生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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