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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年01月22日  来源:县资源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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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现将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县资源规划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各项机制,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任组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形成了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制订了《昌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相关制度,需要发布的信息必须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经主管领导审核,保密领导小组组长签发后,局信息中心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同时,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向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档案馆和县图书馆移交,方便群众查询。2025年,县资源规划局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布信息277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94.37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8






6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7






1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0






3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2






2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6






1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1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4






4

(七)总计

70






7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3




3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年度,县资源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意识和工作主动性不强,为社会提供政府信息的方式和渠道有待进一步优化和拓展。下一步,县资源规划局将进一步提高认识、采取措施,扩宽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增强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加强工作管理,提高整体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县资源规划局未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产生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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