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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公安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年01月23日  来源: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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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县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聚焦公安机关职能、主动回应群众关切,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本局2025年政府信息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工作情况

全面贯彻落实上级要求,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方便群众及时了解公安领域信息,最大限度保障群众知情权、监督权。工作中,将信息公开与公安工作质效提升有机结合,及时主动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信息,最大限度利企便民。持续推动公安政务服务工作机制深化落实,不断优化便民利民措施。开展行政处罚裁决公开工作,将行政处罚裁决通过“阳光警务执法办案查询系统”上网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加强新媒体平台建设管理,通过微信公众号“昌黎公安”发布政策公告、更新工作动态。截至2025年12月31日,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31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74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939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3828

行政强制

258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6.0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 "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新媒体利用不充分、发布的信息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公开内容针对性不足,与群众关切仍有一定差距。

(二)改进措施:在今后工作中,县公安局将继续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通过加强学习培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工作水平,及时主动公开群众关心的事项,进一步调整优化公开事项,提高工作透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县公安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产生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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