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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气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年02月26日  来源:县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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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依托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平台,按照 "完善、规范、创新、提高" 的要求,强化载体建设,规范办事行为,创新公开体制,提高工作水平,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综合效应,建立规章制度,规范运作程序,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工作成效明显。现将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推进情况

(一)领导重视,责任明确。昌黎县气象局按照 "统一领导、归口负责、综合协调、各司其职" 的原则,成立了由局长范海青为组长、副局长鲁胜山为副组长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和协调。明确了由局办公室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 的原则,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依法对互联网网络与信息安全进行防范。

(二)责任到人,监测到位。我局明确了由计算机水平较高的鲁胜山、孟越两位同志对局内网站和网络安全进行管理,如出现安全事故,第一时间采取正确快速的行动作出反应,处理发生问题的系统,并采取技术手段来降低损失,并第一时间向上级进行报告。

(三)严明制度,务求实效。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等法规、规章,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工作规范和机制。一是完善工作日常运行机制,建立了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协调机制、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机制等制度;二是完善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机制,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内部处理程序。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在工作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并保持动态更新。按照《条例》的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在工作中我们以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批项目清理为突破口,本着由近及远的原则进行政府信息的梳理分类界定,对工作总结、动态信息等进行了公开。

三、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情况

我局2018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

2018年以来,我局在 "昌黎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气象局专版"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条。

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在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与公众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发布信息量较少,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在接下来的工作中,要不断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水平,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要加强监督抓好落实,确保政府信息得以及时收集、发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六、2019年工作设想和安排

2019年,我局将认真贯彻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一是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人才培养上下功夫,建设一支高素质、高技术的网络与信息安全核心人才和管理队伍,提高网络与信息安全防御意识,增强应急支援能力;二是进一步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做到目录内容与站内信息一致,及时更新目录内容;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重点做好机构职能、法律法规政策、发展规划、行政执法及动态信息分类,保证信息内容完整性;四是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及时更新图片、合理布局网站页面,做到图文并茂,保证页面美观性;五是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创新信息公开渠道,完善政务信息服务体系,加强监督责任落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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