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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年02月26日  来源: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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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完善工作机制,积极构建了信息公开平台,保障了昌黎县城建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为社会提供了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现将本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使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朝着科学、民主、依法行政的方向发展,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明确了信息公开的范围和程序、信息更新维护责任股室和责任人等。截至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安全、及时、全面,我局在2018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5条。内容主要包括:行政执法事前及事后公开,规章制度,其他相关的公开信息等,制定并公开了《昌黎县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昌黎县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公开了危房改造的相关信息,进村入户并在人群密集的集市进行政策宣传,发放农村危房改造政策 "明白纸" ,有关情况和结果必须在有改造任务的村庄及乡镇公示公告,时间不低于15日,与农户档案一并留存。设立我县农村危房改造举报电话,为全县农民提供政策咨询,受理农村危房改造领域的各种投诉。2018年我局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为保证我局的政府信息真实,不出毗漏,我局召开了专门会议,由需要发布信息的股室严格审查,信息内容需经主管领导审核把关,最后交由负责网上发布信息人员发布,经过逐级审核,层层把关,确保所发布的信息真实可靠。2018年,我局没有出现因审核把关不严或者违反保密制度相关规定而出现的失泄密事件。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2018年我局虽然在政务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通过自查我们也发现了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专职人员较少,只有一名同志负责;与社会公众互动交流较少;公开信息数量有待提高,政务公开的内容和更新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措施

今后,我局将按照 "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 的总体要求,坚持 "规范服务、方便群众、自我约束、廉洁高效" 的办文原则,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做好局机关以及下属基层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处理好公开与保密、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等方面的关系,接受社会监督,提高工作效能,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昌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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