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HBSM(Q)-2019-008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①、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②、《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③、《财政部、司法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关于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④、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采购人名称:昌黎县人民法院
采购人地址:昌黎县地王大街147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李文良 19833512169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盛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保定市竞秀区复兴中路仁达园12号门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马树岚 0335-2631555
采购预算金额:278200.00元人民币
采购用途:该项目为昌黎县人民法院政法庭审专用设备采购,其主要采购设备为:庭审主机1套;庭审音频扩大器1套;手持信息终端身份核查仪2台;酒精检测仪2台;执法记录仪4台;大型打印复印机1台;高清数码相机2台。
项目实施地点:秦皇岛市昌黎县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的经营范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的条件要求;
2、营业执照具备与本项目相适应的经营范围,且具有完成本项目货物供应能力及提供完善售后服务的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及开标时应携带的资质证明文件:
营业执照(副本)( "三证合一" 的新版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 、企业信用查询结果(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网页的打印页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是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是委托代理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以上资料报名时现场查验原件并留复印件备案(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便核验和存档。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昌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接待室(昌黎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9年05月28日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9年06月03日
时刻说明: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后进行资料审核,审核合格后发售竞争性磋商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6月10日15时00分
开标时间:2019年06月10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昌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昌黎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供货时间:10日历天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按照设备购置项目清单及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
传真电话:0335-2631555
受理质疑电话:0335-2631555
备注: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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