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保设施验收做出验收合格的决定,为保证此次验收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对该项目验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依法申请听证的权利。
联系电话:0335-7800372
通讯地址:昌黎县工业园区、昌乐公路西侧昌黎县环境保护局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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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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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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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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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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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措施
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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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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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商务酒店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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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海岸中段、沿海公路东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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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金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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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环境保护监测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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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工程为1栋独体楼,规划总建筑面积56657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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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馆餐厅取消不建,无餐饮废水、油烟产生,其他环保措施已按环评及批复意见要求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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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9.10-
2015.9.16(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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