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省国土资源厅专题会议纪要》(第5号)精神,自2015年10月1日起,在土地管理、涉地审批业务办理中全面启动2014年土地变更调查数据,不再受理基于2013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数据的卷宗。2015年8月1日至9月30日,2013年度数据与2014年度数据并行使用。
为便于涉地审批业务的开展,县国土局已经将土地利用数据库升级为2014年最新数据,保证了涉地审批业务工作需要。2014年变更调查数据的启用标志着2014年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圆满完成。
无障碍
登录
|
注册
手机版
按照《河北省国土资源厅专题会议纪要》(第5号)精神,自2015年10月1日起,在土地管理、涉地审批业务办理中全面启动2014年土地变更调查数据,不再受理基于2013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数据的卷宗。2015年8月1日至9月30日,2013年度数据与2014年度数据并行使用。
为便于涉地审批业务的开展,县国土局已经将土地利用数据库升级为2014年最新数据,保证了涉地审批业务工作需要。2014年变更调查数据的启用标志着2014年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圆满完成。
扫一扫分享到手机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