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手机版

当前位置:首页 > 其他

昌黎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农村垃圾治理服务项目(昌黎县城周边城郊区、十里铺乡等8个乡镇、连村路、连线道路、沟、坑、塘、自然保护区、葡萄小镇景区)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9年09月02日  来源:县数政局

字体:【  】 【打印】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昌黎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农村垃圾治理服务项目(昌黎县城周边城郊区、十里铺乡等8个乡镇、连村路、连线道路、沟、坑、塘、自然保护区、葡萄小镇景区)

招标项目编号:HBBY2019176-01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①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②《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③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④《财政部、司法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关于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招标人名称:昌黎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招标人地址:昌黎县

招标人联系方式:车传宝 0335-2551068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河北标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迎秋里39-1103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钱毅 0335-36946090
招标内容:农村垃圾治理服务项目(昌黎县城周边城郊区、十里铺乡等8个乡镇、连村路、连线道路、沟、坑、塘、自然保护区、葡萄小镇景区) 1

招标预算:1873736

服务期限:6个月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实施地点:招标单位指定地点
项目完成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总承包服务

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经营范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的条件要求,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 "信用中国"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明材料均为原件及A4纸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93日-99日(上午8:3011:5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500/份,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昌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接待室(昌黎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开标时间:201992414:3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昌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昌黎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钱毅
联系方式:0335-3646090

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扫一扫分享到手机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