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昌黎县2019-2020年度冬季取暖用煤采购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CLCGZB2019013
采购人名称:昌黎县热力供应公司
采购人地址:秦皇岛昌黎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冯志成15303351809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昌黎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昌黎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35-2883791
采购需求:昌黎县2019-2020年度冬季取暖用煤采购 5500大卡优质沫煤 75000吨(收到基低位发热值:Qnet.ar≥5500KCal/Kg, 挥发份(Vdaf):30%≤挥发份(Vdaf)≤37%,全水分:≤14%,全硫(St,d):≤0.5 %,焦渣特性:2-5,灰份(Ad):≤15.5%,粒度:粒度≤25mm,固定碳>40%,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预算:5550万元
项目实施地点:昌黎县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须为在国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的煤炭经营范围的正规生产企业或经销商;
3、供应商须具有协调铁路及公路运输的能力,企业必须具备煤炭储存场地,库存用煤达到1万吨以上;
4、供应商须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无重大违法失信行为。
报名时须持以下证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设立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自有储煤场地合法土地手续或租赁他人场地租赁协议;储煤量证明材料;具有合法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2018年)或近期财务状况审计报告;税务机关出具的企业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企业缴纳职工养老保险)以及企业近三个月为被授权人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职工养老保险)的相关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标注项目名称及编号,否则按无效处理);被授权人身份证。质量监督部门或其认证认可机构出具的能够证明符合采购需求的产品检测报告;如投标人为生产企业,还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证。以上证件领取招标文件时须出示原件,留一份复印件备案且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未加盖公章的视为无效。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9年10月21日-2019年10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昌黎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科(昌黎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11月11日上午9:30
开标地点:昌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南端)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朱振江
联系方式:0335-2883791 监督电话:0335-2029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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