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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人民法院基层法庭电采暖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19年11月13日  来源:县数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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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编号:HBSMQ-2019-028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①、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②、《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③、《财政部、司法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关于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④、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采购人名称:昌黎县人民法院

采购人地址:昌黎县地王大街147

采购人联系方式:项鹏飞 18503338287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盛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保定市竞秀区复兴中路仁达园12号门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马树岚 0335-2631555

采购预算金额:620881.00元人民币

采购用途:

本工程为昌黎县人民法院基层法庭电采暖项目。工程内容包含:对大蒲河法庭380平米(含门卫40平米),刘台法庭200平米,新集法庭200平米,靖安法庭500平米,安山法庭400平米进行电子速热装置安装等工作内容。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的经营范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的条件要求;

2、供应商须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须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无重大违法失信行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 "三证合一" 的新版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是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是委托代理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以上资料报名时现场查验原件并留复印件备案(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便核验。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昌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接待室(昌黎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金发售,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91114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91120

时刻说明:上午8:30-11:50,下午2: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后进行资料审核,审核合格后发售竞争性磋商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201911251430

开标时间:201911251430

开标地点:昌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昌黎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工期:15日历天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按照工程量清单及磋商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

传真电话:0335-2631555

受理质疑电话:0335-2631555

备注: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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