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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国土资源局开展集中拆除砖瓦窑行动

发布日期:2015年09月22日  来源:县资源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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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关闭取缔实心粘土砖瓦窑,是我省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改善空气质量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上级政府布置给我县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实心粘土砖瓦窑的取缔有利于大量减少能耗和污染物排放,降低大气污染,优化生态环境,有利于保护耕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周密部署,制定方案。为实施实心粘土砖瓦窑的关停取缔工作,国土局报请县政府多次召开专门会议进行研究,制定印发了《昌黎县开展关停取缔实心粘土砖瓦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关停取缔工作做出了详细安排,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和各项奖补及维稳措施。

  摸清情况,妥善处置。我县共有实心粘土砖瓦窑12家,分别为:朱各庄镇7家,安山镇3家,龙家店镇1家,大蒲河镇1家。上述12家砖瓦窑厂生产经营历史较长,属历史形成的村集体企业,现承包给个人经营,承包期限均未到期。经初步清点,12家砖窑共有存坯(半成品)约1.2亿块,为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窑主损失,报请县政府协调,对拆除砖窑的土坯进行收购,不给拆除工作留群众上访隐患。

  集中拆除,依法取缔。按照全省统一行动要求,县国土局牵头组织,于3月12日、6月28日和9月10日分三次对我县砖瓦窑进行集中拆除行动。由供电部门对全县12家砖窑的供电设施进行了拆除,切断了生产电源,以确保不再制坯。组织公安部门对窑体烟囱实施了爆破,县国土局局长牛立明亲自带队,采取班子成员分包任务的方式进驻到各个砖瓦窑现场,组织督导对各砖瓦窑实施拆除。截至目前,已对全县实心粘土砖瓦窑的18座窑体(存在一厂多窑)进行了拆除,对辖区范围内的砖瓦窑实施了彻底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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