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环境保护局
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公布我局2014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对公开的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主动公开信息30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17条;业务类信息7条;机构设置类及其它类信息6条。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
在昌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子站链接、信息公开平台公开环境监察、环境监测、政策法规、工作动态、宣传教育、环境管理等信息。
2.政务公开栏
在局机关设置了政务公开栏,下设子栏目,分别是工作职责、服务承诺、排污费征收依据标准、行政处罚依据标准、执法过错追究办法、临时公开事项。
三、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4年我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
(二)咨询政府信息情况
全县共有800余人次通过各种方式咨询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事务,其中现场咨询500余人次,电话咨询300余人次。咨询内容主要涉及最低工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国家产业政策、建设项目环保审批规定、排污费征收标准等方面信息。
(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4年我局没有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五、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在深化公开内容、加强基础性工作方面存在不足,今后从以下个方面作进一步的改进:
(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制定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细则;深化行政处罚决定信息的公开;继续推行重大决定公开工作。
(二)加强基础性工作。推进政府机关对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重大决定提供解读服务;结合政风行风测评,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