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昌黎县2020年农村入户道路硬化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昌黎县行政审批局以关于昌黎县2020年农村入户道路硬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昌审批审字【2020】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昌黎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省级奖补资金和县级配套投入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昌黎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昌黎县境内。
2.2建设规模:硬化村庄入户道路面积约358329平方米,总里程约119公里。
2.3计划设计周期:30日历天;计划施工工期:6个月。
2.4招标范围:昌黎县2020年农村入户道路硬化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2.5标段划分:本工程划为1个标段
2.6计划投资:4360.56万元
2.7质量要求:设计:符合国家相关行业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施工:达到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承包方式:设计施工总承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在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和行业相关业务过失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3.2设计:须具备公路行业(公路)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项目负责人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3 投标人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任项目经理(同时为施工负责人)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组成成员不超过两家,设计为一家单位,与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本项目的总负责人为投标联合体的牵头单位拟派往的负责人。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本项目将取消现场报名。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须提供单位介绍信,以扫描件的形式发送至scx43210@163.com邮箱。 (注:①扫描件内容须清晰可辨,否则不予受理;②开标时须提供介绍信原件,并与报名时发送扫描件内容完全一致,否则取消投标资格)。
4.2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0年4月8日至2020年4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不包含节假日),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获取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费: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4月28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昌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hdggzy.cn/)网上发布,其他网站和媒体不得转载。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昌黎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昌黎县 地 址:石家庄市裕华区东方观邸底商9-115
联 系 人:赵建新 联 系 人:李玉霞
电 话:0335-2568287 电 话:13333370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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