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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收缴海域使用金)

发布日期:2015年12月30日  来源:县资源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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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用海单位(个人):

为配合农林畜牧水产局为养殖户办理养殖证相关手续,我局将于201614日开始办理2016年海域使用权证书年审、新用海合同签订及2016年度海域使用金收缴工作,请各用海单位和个人抓紧时间,到我局依法办理相关用海手续,缴纳2016年度海域使用金。为减少广大养殖群众往返奔波,节省时间,免去银行排队缴纳海域使用金的麻烦,今年海域使用金可以在我局以刷卡形式缴纳。

办理用海手续及缴纳2016年度海域使用金需注意事项如下:

一、携带资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2.海域使用权证书原件

二、办公地点:昌黎县海洋局(北纬39度十一楼)

三、咨询电话:0335-2860102

特此公告。

昌黎县海洋局

0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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