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手机版

当前位置:首页 > 其他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可随时申报每月评定

发布日期:2020年05月09日  来源:县医保局

字体:【  】 【打印】
从2020年5月份开始,我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开展常态化申报评定,更加便民利民。申报地点由原来向医保经办机构申报评定调整为向慢性病评定定点医疗机构申报评定,普通慢性病申报评定时间由每年两次调整为随时申报每月评定,恶性肿瘤、白血病、尿毒症透析和器官移植术后(限肾脏、心脏、肝脏)四个病种仍按原政策每月评定。

扫一扫分享到手机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