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有关部门、各单位:
按照《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开展全省乱收费治理 "回头看" 的通知》、《秦皇岛市财政局关于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开展全市乱收费治理 "回头看" 的通知》要求,为巩固省立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清零成果,认真执行减税降费政策,严禁巧立名目乱收费,把该降的费降到位,决定开展全县乱收费治理 "回头看"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回头看" 范围
2018年以来,各部门、各单位是否全面落实国家和我省出台的收费停征取消减免政策,是否做到清单之外无收费。具体包括以下10个方面:
(一)是否严格执行公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所列收费项目。
(二)是否未经省人民政府财政和价格部门批准,擅自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
(三)是否继续征收或变换名称征收国家已明令公布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四)是否擅自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扩大征收范围或改变征收对象。
(五)是否超过规定期限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是否按照规定领取财政部门颁发的《票据购领证》。
(七)是否按照规定购领、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监)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
(八)财政票据使用单位是否存在转让、出借、代开、买卖、擅自销毁、涂改,串用财政票据,与其他票据互相替代等行为。
(九)财政票据使用单位发生合并、分立、撤销、职权变更,收费项目被依法取消或者变更的,是否按照规定办理《财政票据领购证》的变更或者注销手续。
(十)是否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及时将资金缴入国库。
二、时间步骤
县直各部门对本部门(含所属单位)乱收费治理进行自查,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措施,撰写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加盖公章后,将PDF扫描版于6月18日前报县财政局非税收入管理股(外网邮箱: clfsgl@163.com)。
县财政局将对各部门、各单位自查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结合涉企行政事业性违规收费举报线索,对发现的违规收费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有关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部门、各单位要增强政治意识,加强统筹协调,科学调配力量,合理安排部署,提高自查自纠查效率,减轻基层负担。
(二)确保工作成效。坚持问题导向,对查出的问题严肃对待,绝不放过。切忌绕着问题走,对问题突出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确保清单之外无收费,严格财政票据管理,强化以票控费的源头防范手段,切实把国家和省收费政策落到实处。
昌黎县财政局
2020年6月5日
(联系人:田勇电话:2983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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