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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政务服务中心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6年02月10日  来源:县数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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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政务服务中心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2015年我中心结合实际情况,主要做了如下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扎实推进
专门成立由管委会主要领导任组长,管委会各科室负责人、各窗口首席代表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县政务服务中心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此基础上,专门明确专职信息员2名(政务服务信息员1名,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员1名),兼职信息员1名,负责政务信息发布工作。
二、立足内容全面,确保办事公开
一是对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进行公开。2015年,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4件,分别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58号令)、《昌黎县重大建设项目领办代办和并联审批操作细则(试行)》(昌政〔2015〕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三级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昌字〔2014〕19号)、《昌黎县 "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昌政字〔2015〕21号);制发并公开规范性文件1件,即《政府采购保证金缴退操作细则》(昌资交[2015]1号)。
二是对简政放权情况进行公开。其中,公示衔接取消、工商前置变后置和保留的前置审批事项共56项。
三是对业务流程进行公开。县政务服务中心共有15个部门和178项许可审批服务事项进驻。根据进厅的许可服务事项涉及的业务范围,共编制了48项业务流程,并将涉及的服务事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等内容,一方面通过中心网站、触摸查询一体机进行上墙公开;另一方面,除在每个窗口工作台上放置相应的《办事须知》外,还将上述内容全部印制成告知单,使办事人员一见到此单就知道事情该怎么办、需缴纳哪些费用、何时能办结,既清楚明了,又公开透明。特别是对于衔接上级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及时组织相关窗口进行公开公示。
四是对办事结果进行公开。在对每日业务做到日清日结的基础上,通过将统计结果及时刊发在中心的电子触摸屏、电子大屏幕及中心网站上,便于了社会各界查阅。
五是对服务承诺进行公开。为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通过在工作台面摆放服务承诺公开牌、利用液晶电视滚动显示便民服务举措等形式,接受办事群众监督。
六是对服务热线进行公开。依托咨询领办服务台设置了热线电话:2883769,通过《领办代办员服务卡》、《青年文明号服务卡》、中心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开电话号码,并安排专人接听,以及时、准确解答办事群众咨询。
七是对公共资源交易信息进行公开。主要是对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组织中涉及的招标公告、成交公告等内容,通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行业部门规定的网站、报纸等媒介依法依规进行公开公布。2015年,共发布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284件,共涉及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142宗,其中,政府采购项目72宗、土地挂牌出让44宗、建设工程项目16宗、国有资产处置10宗。
八是对社会热点进行回应或解读。如,对于企业登记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 等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通过县电视台向社会大众予以回应,特别是就领办代办、并联审批等机制的实施等事项接受了县广播电台专题访谈。
三、加强载体建设,确保形式丰富
主要是坚持强化互补、全面覆盖的原则,通过传统方法与现代技术相结合,利用明白卡、上柱流程、中心网站专栏、LED大屏幕、液晶显示屏、触摸查询一体机、屏显与排队叫号系统等载体,全方位、多角度进行公开。其中,坚持操作界面更加简洁直观、内容分类更加科学清晰的原则,近期对触摸查询机软件进行了全面更新。
四、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努力方向
2015年,我中心的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进一步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部分工作的相关信息公开不够充分。2016年,我中心将努力做好如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机制,明确科室及窗口的职责与任务,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更新栏目内容,尤其是如遇政策变化或调整,相关信息必须及时公开,办事结果必须及时公开,从而确保群众准确、方便查询。确保专栏完整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时性、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合法性。
三是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载体。形成平面载体与现代化信息载体相结合、主动公开与自助查询相结合、办事须知与办理结果相结合的信息公开工作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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