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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决定建立环境保护专家库

发布日期:2016年03月10日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昌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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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我县社会经济发展,适应环境保护工作新形势,充分发挥环境保护高级专业人才在环境应急、环境影响评价、环境污染防治和科技研究、环保产业推广等工作中的作用,决定建立昌黎县环境保护专家库,公开征集环境保护专家库专家。
  一、征集条件
  (一)专业范围
  水体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处理、生态保护与修复、污染土壤修复、农村环境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环境监测等。
  (二)基本条件
  1.具有高度责任心,能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能够认真、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2.在本专业有较深的造诣,熟悉本专业的国内外现状和进展。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关资质的专业人员,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5年以上,精通本专业业务,熟悉相关环保政策法规。
  4.身体健康,热心环保事业,能接受环保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专家库成员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
二、征集方式
(一)凡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采取个人申请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
  (二)个人申请和单位推荐人员需填写申请表,个人申请者可以自行填写申请表向市环保局提出申请;以单位集体申报的,由推荐单位征得被推荐人同意后,统一汇总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向市环保局提出申请。
  (三)申请(被推荐)人员经县环保局审定通过后将在政府网站公示。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昌黎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孔利
联系电话:0335-7800369
  邮箱:clhb36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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