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保设施验收做出验收合格的决定,为保证此次验收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对该项目验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依法申请听证的权利。
联系电话:0335-7800372
通讯地址:昌黎县工业园区、昌乐公路西侧昌黎县环境保护局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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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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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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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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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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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措施
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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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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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质成型燃料炉具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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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城郊区虹桥大张庄东侧4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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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喷灌机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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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环境保护监测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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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年生产30000台生物质成型燃料炊事采暖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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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按环评及批复意见要求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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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3.23-
2016.3.3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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